北京设备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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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件的吊装大件吊装你知道那些

2018-01-29      点击



北京大件的吊装搬运永远是衡量一个设备搬运公司硬实力的做好体现,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北京永泰鹏达为大家分享关于大件吊装的一些事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大件吊装

 

大件吊装是指通过吊装,使大件从原位移至另一部位的操作过程。

 

  利用起重船(机)按移动位置可分:

 

(1)大件陆上平面移位或吊装至某一建筑物上;

 

(2)大件从平板车、火车、船舶上卸下或装上。

 

(3)将大件从一船转移至另一船;

 

(4)从船舶上将大件吊置海中或海上建筑物上。

 

目前化工、炼油、机电等大型设备日益增多,有的单件重量已超过500t,这些设备的吊装需要大型的起重船(机)承担。大件吊装是一门综合性的专门技术,在吊装中吊点的选择、吊具的设计、吊索的配备连接、挂钩等都需经周密的计算,并需校核吊点的局部强度及大件的整体强度。另外,在使用起重船吊装大件时还要注意起重船自身的纵、横倾的变化过程并在吊装操作中随时予以修正,才能使大件安全、稳妥地吊放在预定位置上。

 

 

大件吊装常用的几种方法 

 单车吊装。大件设备重量较重,所以如果使用单台吊车进行吊装,大多都会使用额定起重重量在50吨以上的履带吊。

 

  双机抬杠。双机抬杠也被称之为双车抬杠,一般是使用两条履带吊,分别在不同的吊点协同进行起吊。双机抬杠多用于设备重量较大,超过了单机的载荷。抑或是设备的形状较为奇特,使用两台吊车便于吊装。

 

  桥式起重机吊装。桥式起重机属于固定式起重机的一种。其特点是起重重量大,运行平稳。但是其多前期安装较为复杂,所以多用于港口集装箱吊装。

 

  非常规吊装。非常规装备进行大件吊装包括直升机吊装、桅杆吊装、塔式起重机吊装等等。

 

  液压提升。液压提升进行大件吊装,其操作较为复杂,需要使用的系统包括钢绞线悬挂承重、液压提升千斤顶集群、计算机控制同步等等。

 

坡道提升。坡道提升也是一种北京吊装公司在日常操作中常见的大件吊装方法。其在设备前方搭建坡道,通过使用卷扬机以及换轮组等工具,可以将大件设备吊装至指定位置。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保证事项

1. 大件吊装属于高风险行业中风险等级最高的一项特种作业。大件吊装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专业的吊装方案,列举出大件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吊装培训,技术交底,才能保证大件吊装作业安全顺利的竣工。那么北京大件吊装每次作业前都是如何操作的呢?

2. 北京大件吊装作业前首先确定现场运输路线、现场车位布置,对起吊点的地耐力进行测试,如果不满足起吊重量还要进行换土处理,这点非常重要。

3. 其次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大件吊装方案,大件吊装方案的重点是确定主吊机和辅助吊机的吨位和起吊点,吊臂的倾斜角度计算,另外大型设备的长度是准确进入吊装点的难点。大件吊装方案中一定要有地基处理方案和试吊方案,保证基础沉降观测。其余的方案中都是泛泛之谈。

4. 再次现场起吊前进行现场起吊安全交底,并签字留记录,使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职责。现场比对吊装单位提供的人员证件、车辆年检记录。无关人员清理出现场,进行现场警戒。设备再次检查设备、平衡杆吊耳的焊接质量、设备内是否还有试压残留的水或其他的填料,以保证设备与理论重量相等。

5. 总之,遵循以上检查完后基本可以保证北京大件吊装作业的顺利完成。

 

大件吊装作业现场应急方案

一、事故特征

(一)进行大件吊装时,起重机械卷扬钢丝绳断裂、溜钩”、吊索具断裂、吊装方式不合理、没能对吊索具进行防割破损保护,作业现场清理不彻底,指挥.接收信号失误等,可能导致起吊物意外坠落,造成起吊物及周围设备损坏、人身伤亡。

1.卷扬钢丝绳断裂:由于吊车工检查操作不当、过度磨损没能及时更换提升限位失灵,滑轮破损,造成割损钢丝绳,断丝超标等其它损伤,导致吊运物件时卷扬钢丝绳突然断裂,吊物坠落对周围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

2.起重机械溜钩:制动器闸皮磨损超标、制动力矩不足、制动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导致制动失灵,如(触点沾连不能释放)起重机超负荷作业,俗称“溜钩”,使得吊物失控下坠,对周围设备和人员造成有可能性伤害。

3.吊索具断裂:吊索具是起重机械和吊物之间的连接件,由于超负荷使用、吊索具磨损超标,疲劳过度,操作失误,工作前没能对所使用的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导致吊物坠落。

4.吊装方式不合理:未正确选用吊具、吊点选择不合理失去平衡,未按照工艺要求捆绑吊装,散件没能捆扎,被吊物体上有浮动物没能及时清楚等行为,使得吊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平衡或摆动,导致吊物突然坠落。

5.指挥失误:未统一指挥或者相关人员站位不合理,指挥信号不明确,吊物下落时指挥人员站在死角或背向物体指挥,没能对物体跟踪观察防范措施薄若导致人身伤害。

6.作业现场;作业现场面积不够,对现场杂物不能及时清理,油污存留作业现场,会造成人员啃,挤,滑……等人身伤害。

(二)当现场作业人员发现如下征兆时,应当立即发出警示,或及时撤离吊装区域

1.起重机任何部位发出异常声响;

2.吊车工鸣铃警示;

3.吊物在空中任意颤抖,运行不平稳大摆大游大动;

4.吊物可能从人头顶经过时;

5.发现被吊物运行中有异常松动,捆绑变位下滑等季向;

6.两车同时吊装一件物体时闲杂人员应远离作业现场。

7.发生其它异常情况时。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车间应急处置组织各级人员职责;

1.现场处置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1负责指挥本车间大件吊装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

1.2负责本车间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1.3负责批准本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应急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启动与终止。

1.4负责本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应急事故信息向本单位应急办公室上报传递工作。

1.5负责组织本车间大件吊装作业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2.现场处置副总指挥(作业班组班组长安全员)职责:

2.1协助车间主任大件吊装作业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维持好现场。

2.2负责对事故人员抢救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组织好人员撤离,封闭现场管理。

3.班组人员职责:

3.1第一时间向班组长及车间主任上报事故信息。

3.2 负责本岗位的应急处置。

3.3参加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熟练掌握所在岗位应急处置技能,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掌握自救和救助的一般常识。

3.4应急救助现场,要听从一切指挥,严紧私自行动,做好自身安全保护防止二次事故再生。

(二)事故单位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值班领导职责;

1.依据事故分级启动本单位相应的专项预案。

2.负责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迅速通知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部门开展外部救援。

3. 事故状态下,负责组织好其他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

三、应急处置;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事故的班组人员要进行适当的现场处置,控制事故,减少伤亡和损失。

2.迅速向班组长及车间主任报告事故情况,车间主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开展事故现场处置,指挥应急处置,车间主任同时向本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并通知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部门开展外部救援。

3.本单位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本单位主管领导,领导根据事故的分级,启动本单位的相应的专项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4.单位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措施;

1.起重机械发生“溜钩”时,吊车工应沉着冷静,不应使用急停开关,更不允许切断电原,应立即鸣铃警示周围人员撤离,应反复上下开动提升机构,选择安全区域,在吊物未完全坠落时,尽快观察周围场地及运行路线状况,尽可能的使用大小车将吊物放置在安全地带。

2.发生吊物坠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观察伤员受伤部位,查看受伤程度的大小进行急救,对于伤情较重者,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抢救。

2.1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人员可以临时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

2.2伤员发生休克,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

2.3伤员出现因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呼吸阻塞。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毛巾等覆盖伤口。

2.4伤员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2.5伤员肢体骨折时,不要盲目搬动,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的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脚腱侧下肢束缚在一起。

2.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3.若有人员被困,确认被埋人员的位置,立即组织营救。营救被埋人员时,切勿生拉硬拽,确认被埋者周围物件堆放情况后,调用起重设备或千斤顶缓慢起升,确认安全后将伤者救出。

4.尽可能不要移动伤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物件还有可能翻滚的区域时,必须将伤者移动至安全地带。搬运时尽量平稳,观察伤者的呼吸和脸部的变化,如果是骨折,不要弯曲、扭动伤者的身体、接触伤者的伤口,使伤者身体放松,使用担架或平板进行搬运。

(三)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报警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

1.事故报告采取逐级上报的原则;

1.1发生轻伤事故,需住院治疗的,向厂安检科科长,向主管安全厂长,向董事长、主管副总经理、集团安环处报告。

1.2发生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向设备科科长,向主管厂长,向主管副总经理、集团安环处报告。

1.3发生重伤以上一般事故,向董事长报告,由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在1小时内向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概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3.报警电话:

各车间;(主任)

保卫科:010******

4.对外应急联络电话;

北京市消防局:119

北京市公安局:110

北京市卫生局急救中心:120

 

四、注意事项;

(一)佩带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参加抢救北京大件吊装事故前,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2.抢救时如果涉及登高作业,应佩戴好安全带,并高挂抵用。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调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或千斤顶等应完好可靠。

2.营救用的吊索具必须在额定负荷内且完好。

3.随身携带的工器具必须固定牢靠,防止掉落伤人。

(三)有关救援措施实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1.观察物件是否可能再次翻滚,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救援。

2.应针对伤者受伤部位,受伤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

3.使用起重设备或千斤顶起升时,必须统一指挥,特别注意使用千斤顶顶升物件时可能发生再次滑落的情况。

4.救援现场除救援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5.吊车工在救援期间严禁下车,同时,吊车班长登车协助。

6.同一轨道的吊车(救援用吊车除外)在救援未结束时严禁动车和下车,准备随时待命。

(四)现场自救与互救方面的注意事项;

1.受伤人员没有能力摆脱被困环境时,在救援人员未到达之前,尽量保存自身体力,特别是大量出血时,应尽量调整自己的呼吸,避免呼吸急促造成失血加快。

2.在救援伤员脱离事故现场时,不能用力生拉硬拽,避免伤情加重或造成二次伤害。

3.伤员出现骨折时,应先固定,后搬运。应用清洁毛巾等覆盖伤口,避免感染。

4.伤员出现因颅脑损伤昏迷时,必须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呼吸阻塞。

5.伤员的伤势严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并及时请医护人员现场救治或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途中,应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五)应急救援结束后续处置方面的注意事项;

1.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待接到上级应急部门通知后方可解除封闭。

2.设备检查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3.分析事故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所属单位及安环处。

4.统计损失并做好记录。

5.应急处置结束后,安监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评审,修订不符合、不完善的地方。对应急处置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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